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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報紙保存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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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8-17       聯絡人:林小姐       資料來源:文學及圖書資訊科       聯絡資訊:03-9322440#209       

96年2月27日訂定
106年8月16日修訂

壹、期刊

一、現期期刊:新出版之期刊,依不同刊期別設定範圍
(一)典藏區域:本館一樓期刊區
(二)流通政策:不開放外借
(三)存放期限:
1、週刊、雙週刊:保留三個月
2、月刊:保留三個月
3、雙月刊:保留六個月
4、季刊、半年刊:保留兩期

二、過期期刊:凡逾現期期刊範圍屬之
(一)典藏區域:本館二樓外借期刊區
(二)流通政策:除公報不可外借,其餘均提供外借
(三)保存期限:保存二年

三、淘汰原則
(一)每年辦理淘汰作業
(二)淘汰範圍:
1、超過保存期限之期刊
2、為非連續性贈送及刊期不完整之期刊
(三)處理方式:
1、將期刊彙整造冊
2、擇期辦理販售作業
3、販售過後將所之期刊以資源回收處理

貳、報紙

一、當期報紙
(一)典藏區域:本館一樓報紙區
(二)使用方式:讀者自行取閱,不開放外借
(三)存放期限:
1、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聯合報:存放一年內
2、其他報紙則存放四個月
3、逾存放期限後移放至過期報紙區

二、過期報紙:凡逾當期報紙範圍屬之
(一)典藏區域:本館三樓過期報紙存放區
(二)流通政策:讀者請洽圖書館服務台填寫調借,不開放外借
(三)保存期限:
1、凡過期報紙皆存放二年
2、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聯合報等三報之地方版報紙於裝訂後永久典藏

三、淘汰原則
(一)每年辦理淘汰作業
(二)淘汰範圍:超過保存期限者,予以資源回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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