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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轉經濟部公告受理「112年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相關資料1份,請縣內立案之演藝團體查照。

日期:112-01-17    資料來源:表演藝術科

一、依據文化部112年1月13日文藝字第1122002037號函辦理。

二、旨案補貼申請期間自112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12年4月30日(星期日)23時59分止(另得視經費支應情形提前公告提止受理),採線上申請,申請網站https://minimumwage.org.tw/,洽詢電話(02)7752-3600。

三、檢附旨案公告資料1份。

原公告單位:文化部
所屬縣市: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