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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雄市政府文化局「高雄市文化中心展覽場地申請使用注意事項暨展覽場地申請表」

日期:113-03-22    資料來源:視覺藝術科

一、本案受理時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展覽場地申請相關書表,請至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khcc.gov.tw/最新消息」下載。

原公告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所屬縣市: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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