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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港區藝術中心辦理112年「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微衛星實驗創作基地」駐村藝術家徵選活動

日期:112-03-09    資料來源:視覺藝術科

一、為活化眷村歷史場域並扶植國內新銳藝術家,鼓勵具前衛、新銳、實驗性且能突顯藝術家個人識別性的創作計畫,旨案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提供藝術家駐村期間創作成果展演執行費用,期盼國內藝術家共襄盛舉,以豐富園區的歷史縱深與文化內涵,並建立清水眷村文化園區「藝術後勤場域」交流平臺與場域。

二、旨揭徵選活動已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港區藝術中心( https://www.tcsac.gov.tw/Activity/Activity_more?id=444f31f7d90c450c9a6027e0fda6bbbc ),相關申請表件請自該網頁下載使用,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25日止受理申請(以郵戳或收件時間為憑)。

三、本案聯絡人:推廣股陳小姐,(04)26274568分機215。

原公告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所屬縣市:臺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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