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屬美國國務院辦理之傅爾布萊特計畫(FulbrightProgram)項目,由文化部與該計畫在臺執行單位「學術交流基金會」合作,每年選送3名人員赴美研習,以支持藝術家以外之藝文工作者精進專業知能並汲取國際經驗。
二、計畫甄選對象包含藝文行政、管理、技術、策展、評論人員,公、私部門從業者及獨立工作者均得申請。申請截止日為113年10月31日,細節請詳學術交流基金會官網:https://www.fulbright.org.tw/zh-hant/fulbrighttaiwan-ministry-of-culture/。
三、檢附本計畫新聞稿及徵件文宣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