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上方廣告圖
:::

轉知訊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轉知﹞高雄市政府文化局受理「高雄市文化中心展覽場地申請」

日期:112-03-09    資料來源:視覺藝術科

一、本案受理時間自11241日起至430日止。。



二、展覽場地申請相關書表,請至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khcc.gov.tw/ 最新消息」下載。


原公告單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所屬縣市:高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