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本局為活化礁溪北德陽園區,並提供表演者優質的創作空間及排練場域,規劃提供藝術工坊空間作為縣內立案團隊或街頭藝人創作、排練及交流的空間,以增加民眾對藝術的認識 與體驗之藝文休閒生活,並促進縣內藝文發展。
◎申請資格:
(一)本縣立案之演藝團隊或街頭藝人。
(二)每一提案單位以申請1案為限。
(三) 每30天至少辦理1場在地交流活動(演出、工作坊、講座、展覽等,方式不拘)。
◎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 7 月 1 0日(一)止。
◎可使用空間之期間:自112年8月1日至112年11月30日止。
◎申請方式:
(一)受理方式:填妥申請表及計畫書所需附件,以牛皮紙袋掛號郵寄或親送, 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掛號郵件寄送,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申請礁溪北德陽園區藝術家工坊創作空間徵選試辦計畫」。
(二)受理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表演藝術科/260 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82號(宜蘭演藝廳)
連絡電話:(03)9369115 #116
(三)洽詢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