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開關
主旨:預告修正「宜蘭縣未領得使用執照之建築物申請接水接電辦法」第三條草案,詳如附件。
說明: 1.依宜蘭縣法規準據自治條例第29條準用第5條辦理。 2.本案將刊登於本府公報對於預告內容有任何建議者,請於預告刊登之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承辦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