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於109年4月6日(一)下午5時前(以送達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下列文件:1.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相關表演經歷證明影本3.履歷表(貼最近1年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等證件封妥後,封套外註明『應徵演員』及應徵人員姓名、通訊地址暨電話,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遞送方式送達蘭陽戲劇團(260宜蘭市中山路2段482號2樓;聯絡電話為03-9362542轉11邱先生)。資格條件書面審查通過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所送報名文件不予退還。資格條件不符或未於期限內送達報名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二、面試方式:通知參加面試人員暫訂於109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著輕便服至蘭陽戲劇團(宜蘭市中山路2段482號2樓)由甄選遴聘委員會面試,共分指定、自選及現場提問三部分:應試人員得選以CD播放或本團文武場伴奏。指定部分由委員當場指定以七字調、都馬調、雜唸調、江湖調之傳統四大曲調表演,其包含各類角色所需之基本武功、身段、唱腔;自選部分由應試人員(得自備戲服表演)自選10分鐘內以傳統四大曲調基礎之武功、身段及劇目表演;現場提問由甄選遴聘委員發問。
三、評分計算:指定(佔40分)、自選(佔40分)及現場提問(佔20分)共三部分合計滿分為100分,總平均達80分以上者為面試通過。
四、錄取圈核:由團長依名額於面試通過名單圈核錄取。
五、錄取報到:錄取各別通知(預計109年5月初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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