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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組行政組員(但須先以實習團員實習試用三個月,期滿經依評鑑成績及表現決定等級及月薪)。 Print
需求單位:宜蘭縣蘭陽戲劇團
需求名額:正取組員1名(備取2名)
資格條件:

【1】大專院校畢業,具二年以上表演藝術及行政事務流程相關職務經歷尤佳。



  【2】無違反公務人員不得任用情事者。



  【3】具有工作熱誠及敬業精神者。


工作項目:

  【1】本團演藝組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蘭陽戲劇團(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82號2樓)暨本團各表演地點。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備妥下列文件:
【1】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退伍令影本(無兵役義務者免附)。
【4】履歷表(請黏貼近照,並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詳述)。
封妥後,封套外註明〖應徵演藝組行政〗姓名、通訊地址暨電話,以郵寄(以截止日寄達為憑)或專人遞送方式送達。條件書面審查通過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所送報名文件不予退還。資格條件不符或未於期限內送逹報名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本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依甄試成績擇優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本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收件地址:(26047)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82號2樓(蘭陽戲劇團)
3.連絡電話:03-9333414或03-9362542轉分機11號 邱先生。
4.薪給:錄取經試用三個月,實習試用期間以月薪新臺幣27,470元支薪,期滿依評鑑成績及表現決定是否晉升為正式團員或不予續聘;晉升正式團員後以薪等五等244~五等250(月薪新台幣27,767~28,450元)支薪。
5.錄取報到:錄取後個別通知報到。

公告日期:113年3月29日(五)至113年4月15日(一)17時止。
徵選截止日期:113年3月29日(五)至113年4月15日(一)17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