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上方廣告圖
:::

徵才專區

列印[另開新視窗]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一般行政職系辦事員 Print
需求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需求名額:1名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職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限制調任情事者。(三)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四)具工程背景或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中興文創園區工程業務(含工程招標及物品採購等業務)。(二)中興文創園區縣府專案小組資料彙整。(三)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中興文創園區(宜蘭縣五結鄉中興路三段8號)
聯絡方式:

意者請依序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近照,並詳敘個人基本資料、現職、考績、獎懲、曾任經歷之機關、職稱、起迄日期及銓審資料,自傳詳述,末頁簽名)、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獎懲令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於106年3月28日前(郵戳為憑),封面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應徵文化創意產業科辦事員職務,掛號逕寄『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及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依甄試成績擇優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9322440分機120黃先生。


公告日期:106-03-17
徵選截止日期:106-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