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文化創意產業科

本局文化創意產業科,掌理文化創意產業育成及輔導、中興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管理等業務,從健全環境整備與促進產業發展兩大方向,協助推動本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 

業務內容: 

(一)推動本縣文化創意產業相關計畫。 

(二)輔導民間團體辦理文化創意產業活動。

(三)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策展及推廣活動之策劃與執行。

(四)推動本縣文化創意產業行銷及推廣。

(五)中興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營運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