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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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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人員(演藝組行政) Print
需求單位:蘭陽戲劇團
需求名額:1
資格條件:

1.大專院校畢業,具一年以上表演藝術及行政事務相關職務經歷尤佳。



2.無違反公務人員不得任用情事者。



3.具有工作熱誠及敬業精神者。



 


工作項目:

1.本團演藝組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蘭陽戲劇團(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82號2樓)暨本團各表演地點。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備妥下列文件:



1.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退伍令影本(無兵役義務者免附)。4.履歷表(請黏貼近照,並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詳述)。



封妥後,封套外註明〖應徵演藝組行政〗姓名、通訊地址暨電話,以郵寄(以截止日寄達為憑)或專人遞送方式送達。條件書面審查通過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所送報名文件不予退還。資格條件不符或未於期限內送逹報名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本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依甄試成績擇優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本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收件地址:(26047)宜蘭市中山路二段482號2樓(蘭陽戲劇團)



連絡電話:03-9333414或03-9362542轉分機11號 邱先生。



備註:錄取經試用三個月,實習試用期間以薪等六等222(月薪新台幣25,264元)支薪,期滿依評鑑成績及表現決定是否晉升為正式團員或不予續聘;晉升正式團員後以薪等六等234~五等244(月薪新台幣26,629~27,767元)支薪。


公告日期:111年10月26日
徵選截止日期:1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