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開關
1.大專院校畢業,具一年以上表演藝術相關職務經歷者尤佳。2.無違反公務人員不得任用情事者3. 具有工作熱誠及敬業精神者。
(一)工作項目:1.本團出納、財產管理及協助演出企劃案等相關業務。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薪給:錄取並經試用一個月,期滿依評鑑成績及表現決定是否晉升為正式團員或不予續聘,實習試用期間以薪等六等204(月薪新台幣23,215元)支薪。
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於108年9月26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下列文件:1.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退伍令影本(無兵役義務者免附)。4.履歷表(請黏貼近照,並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詳述)等證件封妥後,封套外註明應徵『行政組組員』及應徵人員姓名、通訊地址暨電話,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遞送方式送達蘭陽戲劇團(260宜蘭市中山路2段482號2樓)。資格條件書面審查通過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所送報名文件不予退還。資格條件不符或未於期限內送達報名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本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依甄試成績擇優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稱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為03-9362542轉16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