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上方廣告圖
:::

徵才專區

列印[另開新視窗]
司鼓 Print
需求單位:蘭陽戲劇團
需求名額:1名
資格條件:

1.大專院校相關科系畢業,曾於演藝團隊從事後場樂師工作者或具二年以上表演藝術相關職務經歷。2.無違反公務人員不得任用情事者。3.具有表演熱誠及敬業精神者。4.具有戲曲後場工作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1.本團專職樂師:武場打擊樂器演出執行(排練及臨時性演出)。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給:其以實習團員實習試用1個月期滿經依評鑑成績及表現決定是否晉升為正式團員或不予續聘,實習試用期以薪等六等210(新台幣23,898元)支薪。


工作地點:260宜蘭市中山路2段482號2樓暨本團各表演地點。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於109年5月18日(一)下午5時前(以送達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下列文件:1.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相關表演經歷證明影本3.履歷表(貼最近1年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等證件封妥後,封套外註明『應徵司鼓』及應徵人員姓名、通訊地址暨電話,以郵寄或專人遞送方式送達蘭陽戲劇團(260宜蘭市中山路2段482號2樓;聯絡電話為03-9362542轉11邱先生)。資格條件書面審查通過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所送報名文件不予退還。資格條件不符或未於期限內送達報名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二)面試方式:將於資格條件書面審查通過後告知。



(三)評分計算:指定(佔40分)、自選(佔40分)及現場提問(佔20分)共三部分合計滿分為100分,總平均達80分以上者為面試通過。



(四)錄取圈核:由團長依名額於面試通過名單圈核錄取。



(五)錄取報到:錄取各別通知(預計109年5月底報到)。


公告日期:109-05-11
徵選截止日期:109-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