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方式:應徵人員請於109年5月18日(一)下午5時前(以送達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下列文件:1.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2.相關表演經歷證明影本3.履歷表(貼最近1年內1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1張)等證件封妥後,封套外註明『應徵司鼓』及應徵人員姓名、通訊地址暨電話,以郵寄或專人遞送方式送達蘭陽戲劇團(260宜蘭市中山路2段482號2樓;聯絡電話為03-9362542轉11邱先生)。資格條件書面審查通過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所送報名文件不予退還。資格條件不符或未於期限內送達報名者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二)面試方式:將於資格條件書面審查通過後告知。
(三)評分計算:指定(佔40分)、自選(佔40分)及現場提問(佔20分)共三部分合計滿分為100分,總平均達80分以上者為面試通過。
(四)錄取圈核:由團長依名額於面試通過名單圈核錄取。
(五)錄取報到:錄取各別通知(預計109年5月底報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