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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員 Print
需求單位:文化創意產業科
需求名額:1名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條件之一:(1)博士學位者,具有與擬任工作項目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2)碩士學位者,具有與擬任工作項目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3)大學學位者,具有與擬任工作項目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六年以上者。(4)專科學位者,具有與擬任工作項目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八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辦理中興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整體營運規劃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程:自起聘之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如育嬰留職停薪人員留職停薪期滿或提前復職則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三)待遇:聘用7等5階392薪點48,882元。


工作地點: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中興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8號)
聯絡方式:

本職缺係約聘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聘用替代人力,意者請依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近照,並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詳述,末頁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證明書影本,於108年7月25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封面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應徵文化創意產業科約聘職務代理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及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依甄試成績擇優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9322440分機120黃先生。


公告日期:108-07-15
徵選截止日期:108-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