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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員(科員職代) Print
需求單位:文化發展及交流科
需求名額:1名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處理能力。(四)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工作項目:

(一)主辦社區日曆業務。(二)協助社造3.0業務。(三)辦理社區小旅行推動業務。(四)主辦童玩節行政組業務。(五)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點:宜蘭縣政府文化局(260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
聯絡方式: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月酬為新台幣34,916元,僱用期限自起僱之日起至108年特方特考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意者請依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近照,並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詳述,末頁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於108年4月17日前(郵戳為憑),封面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應徵文化發展及交流科約僱職務代理人員職務,掛號逕寄『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及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依甄試成績擇優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9322440分機120黃先生。


公告日期:108-04-12
徵選截止日期:108-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