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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員(辦事員職代) Print
需求單位:文化創意產業科
需求名額:1名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處理能力。(三)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四)具工程背景尤佳。


工作項目:

(一)中興文創園區工程管理相關業務。(二)中興文創園區專案小組資料彙整。(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中興文創園區(宜蘭縣五結鄉中興路三段8號)
聯絡方式:

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月酬為新台幣26,642元,僱用期限自起僱之日起至106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一般行政科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至107年3下旬),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意者請依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近照,並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詳述,末頁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於106年7月21日前(郵戳為憑),封面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應徵文化創意產業科約僱職務代理人員職務(辦事員職代),掛號逕寄『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試,不合者及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依甄試成績擇優候補名額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03-9322440分機120黃先生。


公告日期:106-06-22
徵選截止日期:106-07-21